第(3/3)页 现在的网络小说两百万字也只是起步,五百万字完本才算得上一部长篇,没有足够的感情做支撑,是坚持不到那时候的。 对于一个行业,你喜不喜欢,想不想干,这个真的很重要。 网络小说是这样,写帖子也是这样,那些充满愤怒或者喜悦情绪的文最容易得到传播,归根结底,网络小说是一种情绪小说 你要去试着了解一些东西,但是不是要你一直了解下去,一知半解才能挥最大的想象力。一味的了解,反而会被固定的模式圈住。 再就是一点想法,一部小说其实还是可以拆成两部分故事来看的,主角的故事和这个世界的故事,它会缩隐到每一个小人物身上。这两个故事交织好,会是一部很精彩,很宏大的小说。 最后,生活它打击你,是让你认清自己,不是认命 改完稿子,睡觉! 愿你历尽千帆 ,归来贼特么有钱 哈哈哈哈嗝! 走着走着,吊儿郎当日了这么多年。现在经常感到孤独,可能是一个人久了,可又与身边的人无话可说。 看似与常人无异,实际内心相隔万水千山遥不可及。 写作是个不错的副业,熬出头就好。 把爱好干成事业呢,正在创作一本三百万的小说?哈哈。。 嗯,大三之前完本! 最新相了个后期角色的名字—— 刍耳 有时喜欢出去走走,旅行于我的意义不是在于走多远,而是如何把自己找回来。 是啊,得特么找回来啊,玩丢了咋整嘞 看起来不合群的人,只是很早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吧。 每天坚持做一些很辛苦,让人感觉比较痛苦的人,是有一定自控力的。比如锻炼、写作、不学习等等。 越是不喜欢说话的人,脑袋里想的东西就越多,看破不说破,其实不是心机深,只是因为嫌麻烦而已。 周围人都特么对象换了一茬又一茬了,老子特么还单着,日哦 最后,如若彼此喜欢,便携手到老,那,如若错过,便尽力护她安好 有些人其实不属于自己,见面第一眼你就该知道,不过 遇见了也弥足珍贵! 于我,于我,于我 说三遍,嗯哼!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