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血赚-《我是一只大鳄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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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顾长青的交易计划进行还算顺利,目前自己的顾客有两位,一位是棕熊王,一位是青狼王。

    要说效率,肯定是棕熊王更强。

    这一个星期的时间,棕熊王一共来了四次,一只美洲豹,两只野猪,还有就是今天带来的这只麋鹿,如果顾长青看的没错,这只麋鹿的进化程度相当不错,应该能给自己带来不低于四十公斤的收获。

    算上之前的两次,这一个星期的时间,棕熊王从顾长青这里拿走的血肉精华接近两百公斤。

    至于青狼王?

    她只来了两次,带来的这些猎物大多都是中小型动物,比如狐狸,兔子,蜥蜴,浣熊等。

    别看数量不少,但这些东西加在一起,也比不上棕熊王狩猎一头麋鹿赚得多,但有句话说得好——人多力量大。

    青狼王收获少是因为只能狩猎中小型动物,棕熊王收获大是因为整个森林,九成九的生物都在他的狩猎范围内,只要被盯上就跑不了。

    当然,顾长青也不会因为青狼王潜力大,就给她更多的优惠。

    虽然顾长青没当过商人,但他明白交易的核心是公平。

    但也不是说一点帮助没有,就比如刚才,如果没有顾长青的吼的那一嗓子,以棕熊王的性格,他应该很乐意抢走狼群的猎物,甚至将狼群当做猎物。

    “撕拉~”一声,麋鹿的腹部被划开。

    顾长青熟练的从里面掏出心脏,并开始对麋鹿的尸体进行肢解,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了五分钟的时间,顾长青拿走了麋鹿的心脏,脊肉,还有部分后腿,一共是46kg。

    五分钟后,带着一大块固态血肉精华,棕熊王开心的离开了。

    算上之前三次的积累?

    他有种预感,自己差不多要突破了。

    因为青狼王带的猎物比较杂,需要耗费更长的时间,不过顾长青并没有表现的不耐烦,毕竟对方可是自己仅有的两名顾客之一。

    就这样,半个小时后,在支付了65kg的血肉精华后,青狼王开心的带着小弟离开了。

    虽然不如棕熊王的收获多,但这笔收获足以让狼群得实力提升一个档次。

    至于顾长青?

    随着棕熊王和青狼王离开,看着不远处那座动物尸体堆积的小山,大鳄鱼那冷漠的血红色兽瞳不由闪过一抹笑意。

    这交易,自己血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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