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四十一 莫长孟与吴少君-《乌衣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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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会儿你不能往他嘴里沾酒。”上次玩的兴起,竟然拿筷子给儿子嘴里沾酒,她差点当场翻脸。说罢还是不放心,给身后的梅香使个眼色,梅香很自觉的跟了上去。

    看着连襟俩转过影壁,小七这才回过头。

    吴少君满脸窃笑,伸手挎上她的胳膊,“他待你不错,不若传闻中那么吓人。”成君还在时,老听她娘说这个女婿如何不通人情,就不该把女儿嫁给这种武勇之辈,如今看来倒是姐姐没福气。

    二女进了垂花门,先到高夫人处看了看孩子,奉上大礼后,又跟几个有脸面的夫人请了安,这之后,姊妹俩才找了个僻静处单独说话。

    吴少君是在小七到京城的三个月后成的婚,婚后一直住在长宁,因为吴莫两家是亲属关系,婆媳和翁婿都处的不错,拖吴长孟的福,家禄和二房的家俊如今也入了仕途,加上家印和家戟在羊城的功绩,如今的吴家又渐渐恢复了一些元气,据说长房袭爵一事也有了眉目,届时就算秦川的梅赵两家,怕也不好再笑话吴家浅薄,对小七和吴少君来说,娘家势起也算是一件好事。

    她俩都是高攀进的夫家门,小七的身份自不必说,吴少君虽有个表亲身份,但娘家的家底在妯娌之间却是末尾,明面上没人说她,暗地里讽刺她却是常事。

    据说吴少君入门没多久便生了一场病,若非吴家老太太拿话填堵,莫家那会儿就想给莫长孟屋里纳妾,好在莫长孟自己也不愿意,后来病好了,也怀上了身孕,恰逢莫长孟要出使西疆,她大着肚子没法跟过去,婆婆便把一个自小在儿子身边的丫头收房,跟过去照顾他的生活起居。

    这么一对比,小七觉得李楚还是有优势的,他自小跟在叔爷身边,照顾起居的多半都是男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他不懂怎么怜香惜玉,但个人问题上却比一般贵族子弟更干净些。只要“吃饱喝足”了,他很少会关注男女情爱这种事,更不会为了才情那些东西去欣赏女子。

    到不是说他不喜欢有才情的女子,以小七对他的了解,他压根就不觉得女人是可以沟通的,他对女人的标准大概就是能用,能生孩子,能帮他管理后院,且不要烦他,但凡满足这几点,他就能好好跟对方过日子。

    这是他讨人喜欢的地方,同时也是最招人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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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七跟吴少君整整聊了一个晚上,直到莫府那边派人来说小公子有些发烧,吴少君才匆匆离去。

    小七这边又等了一个时辰,前头才传话来要回去。

    她辞别高夫人,领着乳母和梅香一路往前院去,穿过垂花门时,正巧碰到莫长孟从影壁的另一边出来。

    小七远远冲对方微微一福,对方也向她拱手施礼。

    这莫长孟的确如传言所说,是个温润如玉的佳公子,同样出色的样貌下,出身好坏是很容易辨析的,礼仪风范这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没有几代人的沉淀真的学不来。

    像元壬也是生的一副好模样,与他一比,明显少了许多儒雅和贵气,难怪乎吴家几位嫂子都对这位九妹夫赞不绝口,连某人谈到他都有些不对劲,这人单从外表看,的确挺完美,不怪少君走到哪儿都想跟着,不看紧不行啊。

    “内府今日来了不少人,延初兄不得不出面应酬,多饮了几杯。”隔着一丈远的距离,他解释李楚没有一道出来的原因。

    小七哪会不懂其中的门道,点点头,“府上来人说文哥儿不太舒服,姐姐先回去了。”也替吴少君解释一句。

    莫长孟自然知道这事,示意了一下门外,“妹妹可先回车上,延初兄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出来。”

    小七再次给对方福礼。

    对方还礼后跨步出去。

    简短的偶遇、礼貌的交谈,小七不觉得自己哪里做得有问题。

    可看在某人眼里,就不是这么想了。

    没错,李楚在后头看见了他们会面的整个过程。

    他当然不是那种无中生有的小气人,更不可能平白无故挑她的茬。

    他就是单纯看着那画面不舒服,你福身,他还礼的,弄得像拜天地一样。尤其莫长孟那句“妹妹”,听在他耳朵里极其膈应。最让人不舒服还要数吴家老太太,竟然从那么小就打算把她送进莫家——别问他为什么会知道,他就是知道,若非那位岳母拼命反对,那丫头如今怕早就成了莫长孟的屋里人,孩子恐怕比恒哥儿都大!

    别问他为什么这么笃定,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她比吴少君长得好,莫长孟又不傻!

    李楚也知道自己喝多了,想的有点多,未免吓到她跟孩子,选择闭目假寐,眼睛作假,脑子却作不了假,一个劲儿的按她嫁进莫府的思路走,走走走到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莫长孟没法跟他比的地方——他没法子给她妻室的名分!

    就算吴少君不在了,他还有父母在堂,以莫家的规矩,远不及他在李家这般自由,莫长孟肯定没法子把她扶正。这么想来,自己到也是有长处的,至少能给她名分。

    大约是因为找到了自己的长处,脑子里想的少了,也不再那么乱哄哄了,一个松懈,假寐变真寐,真就这么睡了过去。

    小七哪知道她脑子里这么多弯弯绕,只当他喝多了,一边拿手绢给他擦汗,一边用团扇给他扇风,这天气,本身已经够热了,还喝这么多酒!

    回到家,在周城的帮助下,才把他人弄到屋里。煮好的醒酒汤他嫌热,一口也不愿喝——不省人事时简直比恒哥儿都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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