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故地重游-《狼群》


    第(1/3)页

    更新时间:2008-08-04

    重新踏上利比里亚的土地,看着身边茂密的丛林和满目的黑人,感受着数十度的高温,听着远处传来的轰轰炮声,这才认识到我又回到了这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国家。

    “你好!利比里亚!半年来两次,我们真是有缘呀!”我自言自语道。想起丛林中的那次狙击战,我就浑身不由自主的颤抖。

    “享受恐惧吧!身体的回忆是一种美味!”屠夫按住我微科的肩头说道。

    “你去死吧!”我推开屠夫迈步走向停在不远外的军用吉普。

    “欢迎你们!我是哈布。我代表伟大的泰勒总统向你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你们在利比里亚能享受到一切你想要的东西,只要你们能完成任务!”一个接待我们的黑人政府军官员说道。

    “要是你知道我打死了你们伟大总统的儿子就不会这么说了!”我心里面想可是嘴上却没敢说。

    其实刚看到穿着绿色迷彩装的政府军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拔枪,幸好被队长拦住了,要不我就把接待我的军官给干掉了!

    队长和那个军官寒暄了两句便直接到了军队指挥地,这一次我们来了十二个人,其它人都去执行别的任务了,除了大熊,狼人等几个老伙计,冲击和dj是第一次和我们一起出任务。冲击是机枪手而dj则是无线电兵专门负责拦截敌方无线等电子信息。

    因为心中有鬼,所以我总是躲在人群中不敢太显眼,害怕万一有人认出我就完了,队长带我来也不知是什么用意,有时候真想拽着队长的胡子质问两句他怎么想的。

    跟在队长走进林中的军营大家来到作战指挥室,刚进门就看见一群做战参谋在那里不知为了什么问题吵来吵去。仔细一听,原来是为了从哪条路线进攻被叛军占领的城市而争吵。见我们进来了都一愣,停止了争吵看着我们。

    接待我们的军官询问我们是先休息还是先听简报,得到先听简报的答复后,摊开一副地图指着一座城市说道:“我叫哈布。这是布坎南,是除首都蒙罗维亚外最大的城之一,是一个港口城市,三十天前被叛军占领,由于种种原因到现在也没有被收回,而且据说占领布坎南的叛军首领要招集所有反叛力量的主要首脑在城内开会结盟,政府决不能允许这种事情的发生。所以我们希望你们能破坏这次集会,抓捕到场的叛军首脑。而我们同时也会发起攻击里应外合夺回布坎南!”

    “如果不能活捉呢?”冲击提出问题。

    “那就杀了他们!”哈布很干脆的回答道,从神情上看其实这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好的,没有问题!”队长承诺道。在边上看着队长那认真的表情,我的心头没来由的一抖。队长的一句话表明我们正式站在了曾经的战友的对立面,没想到前两天还在为哈唯的遭遇而自我庆幸现在这个境遇已经逼近身边。

    想起曾经生死与共的朋友转眼就成了生死相搏的死敌,我第一次有了当刀子的无奈。想起手上可能会沾上朋友的鲜血心中一阵翻涌,不是难过但不知是什么感情……

    大家听完简报,队长带着我们走出作战室,来到一个单独的营帐,开始下达战斗指示:“好了!现在任务已经很明确,目标是后天的集会抓捕叛军的首领。时间,地点,进攻撤退的路线大家都已经很清楚,我们的做战计划很简单,今天晚上出发,我们要越过火线渗透到敌后方迂回到驻兵最分散的港口,由水道进城然后潜伏到集会地点周围,食尸鬼,快慢机,刺客你们占领周围教堂钟楼等致高点,给我们火力掩护并狙击增援部队,而屠夫,狼人,冲击主要负责干掉警戒人员然后建立防线拦截增援部队,其它人和我一起进去抓人。”队长下达命令。

    “yessir!”

    “嗯……队长!”我想说如果碰到上次合作的叛军怎么办,可是又张不开口,因为我心里是有答案的。

    “什么?”队长看了我一眼,从我脸上的为难表情似乎看出了什么道:“快慢机,你和他一起组成二人狙击小队。”

    “没问题!”快慢机也若有所觉的看了我一眼答到。

    开完会,大家都开始准备武器和休息为今夜的行动做准备。我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脑中不断的闪映着黑珍珠,时髦司令等叛军的笑脸,耳中不断回响着他们的谈笑声,这些东西像千斤大石压在我的胸口让我喘不过气来,我只能在心中默默祈祷后天他们不要来参加集会……

    天黑后,好像上好了发条的钟表一样,大家同时在9点钟睁开了睡眼,然后有条不紊的开始做吃饭和战前准备。穿好依装衣,戴好伪装网,慢慢的拿出伪装油彩使劲的在脸上涂了起来,不知为什么这一次我涂的比以往都多都厚。

    检查过枪支弹药后大家一起走出营帐,那位接待我们的军官已经在那里等着了,看见我们出来后眼中暴出疯狂的神彩连连说道:“这才是真正的军人!这眼神,这气势,这才是真正的杀人机器!要是我们也有这样的军队……”

    我们没理他,径直走过他和身边和队长按原定路线和队形消失在丛林,没有人说话,因为我们不需要说话,一切都已经布置都在我们脑中,我们只要照做就行了。一切都是默契!
    第(1/3)页